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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米尼加共和国清关提示

发布时间:2015-02-28 17:48:42
多米尼加共和国清关提示:
寄往多米尼加的快件,如果申报价值大于或等于USD10,000的快件,运单上必须详细准确填写完整的收件人信息(姓名,地址和电话)。 另外,所有包裹快件(无论价值高低),均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1、收件人(包括公司或者个人)必须在当地海关系统进行登记。收件人需要填写表格并发送所有正确信息至unidadregistro@dga.gov.do并含有税号(TAX ID)或者个人身份证号(Personal ID)。此程序需要在快件到达目的地之前完成,否则有可能面临罚金。

 
2、收件人为公司时,必须在运单和商业发票上注明税号“RNC” (Tax ID number)。RNC 和收件人姓名必须完全与收件人在税务局登记的信息匹配。
 
3、收件人为个人时,必须注明收件人个人身份证号或者护照号,运单上的姓名和证件号必须与收件人号码匹配。
 
所有纸质文件必须为原件,商业发票要尽可能清楚详细,包括每件商品对应单独的物品描述(如果有品牌请注明),每件商品的单价,每种商品的总价值,每票快件的总价值。
 
当以上要求未能满足,将会影响快件的通关速度。 如果快件信息不符合要求需要更改时,快件除面临延误以外,还需要额外收取收件人USD52.00或USD244.00,支付金额取决于新的信息提供的时间(完整的收件人信息必须在快件到达后8天内提交)。当地海关允许快件退回,但这个过程需要更长的操作时间(参考:30个工作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