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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品出口可以退税了

发布时间:2007-06-16 08:49:00
记者日前从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获悉,经过义乌市国税部门的多方努力和积极争取,从今年开始,义乌小商品出口可以按规定获得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据初步统计,今年1-4月份,义乌国税部门已代理开具出口小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11234份,获准退税的增值税达15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7.29%。

  据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义乌市外贸经济的快速增长,市场小商品出口的税收管理也不断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从2005年4月1日起,从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公司购进的货物出口,一律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征收率计算办理出口退税。而义乌市小商品市场的供货商绝大多数为个体工商户,不符合规定中“商贸公司”的范畴,因此,大部分市场小商品无法享受退税政策的优惠。为此,义乌市国税部门多次组织人员对小商品出口的具体情况进行税收调研,并形成可行性意见上报给上级部门。经过多次努力和反复争取,最终得到上级国税部门的同意和批复,并于去年12月制定出台了结合义乌市场实际的出口退税政策文件,即对市场小商品出口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退税的管理办法。